2024内蒙古呼伦贝尔牙克石市卫生系统校园引才50人公告
为优化牙克石市卫生健康人才队伍结构,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根据《牙克石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方案(试行)》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医疗卫生发展需求情况,决定开展牙克石市卫生系统校园引才工作,特制定本公告:
一、引才方式及计划
此次校园引才采取“走出去”的方式,在内蒙古医科大学设置招聘地点,为牙克石市人民医院和牙克石市中蒙医院引进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50名。具体计划详见《2024年牙克石市卫生系统校园引进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3)。
二、引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从事医疗卫生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胜任引才岗位医疗卫生工作的要求。
2.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3.年龄一般为18周岁(2006年4月19日以前出生)以上,且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8年4月19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4月19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3年4月19日后出生)。
4.符合用人单位需求的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取得时间应在公告发布时间之前(2024年应届毕业生取得相关学历学位等条件的时间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2024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2.现役军人;
3.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呼伦贝尔市范围内在职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纪)、校纪处分(罚)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7.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8.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9.被辞退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0.在校期间存在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
11.报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12.以专升本、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报考的人员;
13.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才程序
(一)报名及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
此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4月19日(上午9:00-12:00)
报名地点:内蒙古医科大学金山校区体育馆
联系电话:牙克石市人民医院:0470-7227008、13614708533(高琳琳)
牙克石市中蒙医院:0470-7308095、15548007376(李焱)
(2)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4月19日8:00--2024年4月24日17:00
报名邮箱:详见《岗位表》
联系电话:牙克石市人民医院:0470-7227008、13614708533(高琳琳)
牙克石市中蒙医院:0470-7308095、15548007376(李焱)
2.报名所需材料:
(1)《2024年牙克石市卫生系统校园引进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3)《回避承诺书》(见附件2)一式两份;
(4)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参加本次校园引才报名,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和成绩单、思想品德和政治表现符合毕业要求的证明,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近期正面免冠蓝底1寸数码彩照。现场报名需要一寸蓝底免冠彩照4张。网络报名的人员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6)报名人员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部门或人社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企业职工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名的证明;
(7)其他能够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
3.报名材料提交:
报名人员需在相关公告网站下载《报名表》《回避承诺书》,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1)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报名材料,超过报名时间不予接收。
(2)网络报名:报名人员于报名时间截止前(2024年4月24日17:00点,逾期不予接收)将报名所需相关材料扫描件以PDF格式上传至指定报名邮箱并电话告知工作人员,文件命名为“姓名+单位名称+岗位序号”,其中《报名表》需粘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1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4.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前务必与用人单位沟通确认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和所需报名相关材料。报考人员提出的关于学历、学位、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进行资格审核的各用人单位负责解释。用人单位联系方式见《岗位表》。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引才公告,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填报虚假信息、提交材料与实际不符或隐瞒重要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3)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凡报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4)《报名表》填写要求:
报考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高中(含中专及高中)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将不予审查通过。学习经历:要填写自高中(含中专及高中)至今的学习经历,包括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工作经历:填写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括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进行,与报名工作同时开展。现场报名的当场告知资格审查结果,网络报名的资格审查结果由用人单位电话告知报名人员。对报名资料不全或有疑问的,报名人员须进行材料补充或作出说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不得再修改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等报名信息;报名截止时间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由用人单位告知未通过审查的理由,可重新申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网络报名成功的人员需携带相应报名材料到所报考单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三)人岗相适评估
1.人岗相适评估以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由资格审查人员通过邮箱发放面试通知单进行通知。
2.面试测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两方面内容。其中综合素质测试要素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以及举止仪表等;专业知识测试要素包括: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等。
3.面试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评估认定成绩
评估认定成绩=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引进人才计划内同一岗位评估认定成绩末位出现并列情况时,另行加试确定,加试形式由用人单位确定。
按照每个岗位评估认定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和岗位计划引进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并在牙克石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由牙克石市卫生系统校园引进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须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报考人员需要复检的,用人单位在接到医疗体检机构通知后通知报考人员进行复检。体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主。对于放弃体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和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报考人员,取消引进资格。
2.考察工作在体检完成后进行。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用人单位负责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或者函调、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等由引才单位确定。报考人员考察不合格或弃权的,取消其引进资格。
(五)公示和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牙克石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于反映报考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引进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2.对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由主管部门决定引进后,往届毕业生直接办理备案手续,由引才单位将引进人员名单报送至市卫生健康委,市卫生健康委统一报牙克石市人社局备案;应届毕业生需先签订协议书,待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后,再办理备案手续。引才单位依据牙克石市人社局文件办理引进人员相关人事手续,与引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
3.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2)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3)在校园引才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4)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
(5)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入编制,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
(六)递补
公示期结束前各环节如出现缺额岗位,按照同一岗位评估认定成绩60分以上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进行递补。且每个环节只递补一次。本次校园引才公示结束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试用期制度
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即享受相关待遇。引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引进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结束后,对引进人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试用期满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办理解聘手续。
(八)服务期制度
引进人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引进人员3年内不得调离本单位,5年内不得调离牙克石市(如需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则规培时间不计在内)。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四、纪律和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凡与引才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报考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严格纪律。本次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一经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线索、信访举报,按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在引才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不论成绩高低,立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要求
(一)本次校园引才不设开考比例。
(二)在引进人才所有环节中,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出现未能联系上应聘人员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三)引进过程出现特殊情况,由牙克石市卫生系统校园引进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议定。
(四)本方案由牙克石市卫生系统校园引进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牙克石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监督举报电话:
牙克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470-7302646。
附件:
1.《2024年牙克石市卫生系统校园引进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2.《2024年牙克石市卫生系统校园引进专业技术人员回避承诺书》
3.《2024年牙克石市卫生系统校园引进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牙克石市卫生系统校园引进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
关键词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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